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5年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发布人: 访问量: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一所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医药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是东北地区建校较早的以医药类专业为主的高校。学校得到教育部、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十四五”期间将更名为“长春医药职业学院”。

学校坐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校园建设理念先进,校风校貌和谐清新,环境整洁优雅,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学校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培养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学校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在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领域,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学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学校的护理、药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医学技术、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协同发展,目前共有校外实训教学基地500余家,非直属附属医院五所,为培养服务区域医药卫生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学校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吉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吉林省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被吉林省教育厅认定为“吉林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学校荣获国家和行业学会多项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奖,形成了一支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建设直属附属医院,集医养、康养、文养于一体,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学校产业资源优势明显,与韩国世翰大学、光州大学、信韩大学、日本帝京平成大学、德国莱茵护理学院等多所高校积极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国际合作。

学校秉承开放式办学理念,广纳贤才,热忱欢迎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各行业有志之士投身高等教育事业,到校工作。当前,学校蓬勃发展,办学规模日益扩大,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招聘教师若干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有志于从事教师或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科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四)具有适应相应岗位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本次招聘接受符合年龄条件规定的应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报名,同时接受2026届毕业生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2026届毕业生报名的,须确保录用后能到岗工作,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专业、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和邮件接收简历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简历,发至指定报名邮箱。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入围面试者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面试考核。教师岗位采取综合面试+试讲的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

4.确定人选。根据试讲、面试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5.综合考察。学校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与所申报职位相适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体检。

四、入职和待遇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办学模式,为教职工长远发展和待遇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优厚待遇和教学科研支持条件,同时有相应政策鼓励个人深造发展。具体待遇保障条件如下:

1.本科起薪3500元/月,硕士研究生起薪5000元/月,入职教师享受校内免费住宿,另享受带薪寒暑假、全额五险一金、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节假日福利、免费班车等福利奖励待遇。

2.学校为教师提供公平、通畅的职级、职称晋升通道,职级、职称晋升后即按新标准兑现工资待遇。

3.学校鼓励教师进修深造,在职攻读学位。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白老师

简历接收邮箱:ccdf1992@126.com

报名者请将简历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和简历附件均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本公告长期有效,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批次安排面试考核,各岗位招满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