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发布人: 访问量:

从事计算机和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设计、编制工作的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分析开发需求的概要和细节;

2.编写、提交模块设计详细文档;

3.编写、修改程序代码;

4.验证程序代码的正确性和模块功能的实现程度。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级)、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具有较强的学习、分析、逻辑、推理和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正常、动作协调,能正常操作计算机设备。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职业程序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程序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程序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 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考核科目

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操作考核。程序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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